体育与健康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调剂复试分数线、调剂计划、调剂复试比例、调剂时间、调剂原则及调剂流程
(一)调剂复试分数线、调剂计划
表1 2025年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与调剂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调剂计划 |
备注 |
045204 |
社会体育指导 |
294 |
33 |
99 |
3 |
|
(二)调剂复试比例及调剂时间
2025年体育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采取差额形式,按照调剂计划的300%确定调剂考生复试人数,若排名末位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复试。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凭我校通过该系统发出的《复试通知书》报到。
调剂系统拟开放时间预计为2025年4月8日06:00—18:00,若调剂名额未满,适当延迟关闭时间。(具体时间以工作进度为准,请考生关注系统)
(三)调剂原则
1.社会体育指导专业(045204)对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根据以下情况依次接收调剂申请:
(1)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045204),初试科目相同。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04520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近,相近专业为体育教学(045201)、运动训练(045202)、竞赛组织(045203),以上三个相近专业不分先后顺序,按照调剂考生初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进行调剂。
2.同等条件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3.同等条件下,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本科毕业的考生,优先进入调剂复试名单。
(四)调剂流程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并按照相关提示填写调剂志愿。
2.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体育与健康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tyxy.gzmu.edu.cn/info/1004/2824.htm),并请密切关注我院网页发布的通知。
三、资格审查
调剂复试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一)提交材料方式和时间
调剂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调剂考生提交材料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00—17:00。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所有调剂考生须备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6项必备)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页);
(4)学历等相关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大学期间成绩单;
②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所修学分证明;
③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结果)、大学期间成绩单;
④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须交原件(附件1),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若无工作单位可由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应届生可由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填写并加盖公章。
(6)已成功缴费截图。
(7)公开发表的论文(需含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
(8)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
(9)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如:运动员等级证书、裁判员等级证书、专利证书、各种学业上获奖材料、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等考试及获奖证书扫描件)。
2.享受政策加分考生
需提供《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涉及的相应材料。
四、复试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复试具体日程安排见表2。
表2 2025年体育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日期 |
时间 |
项目 |
地点 |
考生注意事项 |
4月11日 |
9:00—17:00 |
现场报到、资格审核 同等学力考生理论加试 (15:00—17:00) |
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体育馆301室 |
考生按照复试实施细则、资格审查要求提交材料,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
4月12日 |
9:00—12:00 |
专业综合面试 |
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体育馆301室 |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小时到体育与健康学院303教室候场,按抽签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进入考场复试 |
13:00—18:00 |
专业技能测试 |
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体育馆 |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小时到体育与健康学院303教室候场,并按照分组情况,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
2.复试方式:
统一采用现场复试。考生在完成资格审查后需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
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英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范围、要求、流程和方式如下: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即,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1.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查、英语听说能力考查、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查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从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察。
(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3)英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英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英语为主。
(4)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技能测试:复试考生须按照附件2规定的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完成身体素质考试和任选项目(从附件3的任选项目中任选一项)的达标考试与技评考试(复试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及相关特殊项目器材)。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分为综合面试环节和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满分300分。其中综合面试成绩17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为“合格”或“不合格”、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查100分、英语听说能力考查5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查20分),专业技能测试13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体育专业理论知识,考查范围为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学和运动生理学等相关知识点。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体育心理学》和《体育概论》两门大学本科基础课程,每门加试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加试课程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录取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即: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则在本专业内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未经公示的考生。
七、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4。
八、申诉和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九、监督
贵州民族大学纪委、省监委驻贵州民族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程监督。
十、其他事项
1.诚信复试。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本细则由贵州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和上级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邮编:550025
电子邮箱:71690703@qq.com
网址:http://tyxy.gzmu.edu.cn/
联系部门:贵州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研究生管理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 黄老师 13885037632
梁老师 19985610623
电话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2:《体育与健康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内容》
附件3:《体育与健康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项技能测试选项承诺书》
附件4:《贵州民族大学2025年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
附件5:《贵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贵州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