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文件精神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复试名单
(一)复试分数线
表1 2026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
专业代码 |
专业学位名称 |
国家分数线(B类)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招生计划 |
备注 |
045201 |
体育教学 |
300 |
35 |
105 |
13 |
满足国家复试线基础上,还需满足复试差额比例 |
045202 |
运动训练 |
300 |
35 |
105 |
7 |
045204 |
社会体育指导 |
300 |
35 |
105 |
6 |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
(二)一志愿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50%(若计算结果为小数,四舍五入按整数计),与按差额比例划定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复试。合格生源数量少于招生计划150%的,安排全部合格生源进入复试。
(三)复试名单
复试考生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学院现场实施,参加复试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下列材料需按学院要求提供。
所有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纸质版4张+同版电子照片);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学生证或毕业证和学位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学生证;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
(4)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5.学籍学历在线认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6.成绩单
(1)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2)往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3)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所修学分的证明;
(4)同等学力考生: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
7.《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或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并加盖印章。
8.已成功缴费截图。
四、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组织方式
表2 2026年体育专业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安排
日期 |
时间 |
项目内容 |
地点 |
考生注意事项 |
3月31日 |
9:00-18:00 |
现场报到、资格审核 同等学力考生理论加试 (15:00-17:00) |
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体育馆301室 |
考生按照复试实施细则、资格审核要求提交材料,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
4月1日 |
9:00-18:00 |
专业综合面试 |
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体育馆301室 |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小时到北校区体育馆303教室候场,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复试 |
4月2日 |
9:00-18:00 |
专业技能测试 |
贵州民族大学北校区体育馆 |
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小时到北校区体育馆303教室候场,按分组情况,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
(二)复试方式
所有考生均采用现场复试,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英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范围、要求、流程和方式如下: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即,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1.综合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查、英语听说能力考查、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查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从政治立场、思想表现、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察。
(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3)英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英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英语为主。
(4)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技能测试:复试考生须按照附件3规定的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完成身体素质考试和任选项目(从附件3的任选项目中任选一项)的达标考试与技评考试,参加测试(复试考生自备运动服装及相关特殊项目器材)。
(三)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分为综合面试环节和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满分300分。其中综合面试成绩17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为“合格”或“不合格”、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查100分、英语听说能力考查5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查20分),专业技能测试13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体育专业理论知识,考查范围为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学和运动生理学等相关知识点。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体育心理学》和《体育概论》两门大学本科基础课程,每门加试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单科加试课程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请复核,敬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体检
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需在10日内向学院提供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文件命名:专业+姓名+体检报告),发至学院指定邮箱:71690703@qq.com。
六、调剂
我院调剂工作拟于4月上旬开展,请持续关注我院官网。
七、录取
(一)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复试成绩、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算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二)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若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又相同则按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有放弃或取消录取资格,则在该专业内同类别顺延录取。
(三)体检要求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4.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未经公示的考生。
(六)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日。
八、费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复试费为每生100元(不含体检费),考生必须在参加复试前缴费,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符合复试条件或自愿放弃复试的,已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缴费流程见附件5。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申诉和复议
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对学院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对学院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投诉,投诉材料须包括学院对申诉的答复。受理申诉和投诉时限为复试期间至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不采纳任何违规私自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的内容作为申诉、投诉材料。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十一、其他
(一)复试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我院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保持移动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并注意查看各学院发送的通知信息。
(二)学院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机构代理招生。提醒各位考生要提高对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或非法网站的警惕及识别判断能力,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切实保护自身权益。
(三)本细则由体育与健康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电话: 黄老师 13885037632
梁老师 19985610623
邮箱:71690703@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邮编:550025
网址:http://tyxy.gzmu.edu.cn/
贵州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2026年3月27日